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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人,何时通知家属

日期:2019-02-18 浏览次数:136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虽然强度不是很大,但也会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刑事拘留对于许多的案件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措施,但是刑事拘留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进行实施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那么,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人,信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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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人
 
 
        公安机关施行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看了上文内容后,您是否对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人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呢?如果您还想获取更多法律法律常识,欢迎到信凯律师事务所官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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