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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签名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0

合同诈骗的现象在生活中时常发生,所以我们签订合同一定要小心谨慎,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罪来说如何进行认定?伪造签名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接下来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企业法律顾问为您进行解析关于伪造签名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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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一般认定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整理的伪造签名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了解到伪造合同肯定是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所以在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利益。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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