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事辩护 > > 正文
律师推荐
咨询推荐
TAG标签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什么
日期:2021-05-23 浏览次数:0有时候会听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说法,到底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呢?下面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上一篇:挪用公款数额是怎么认定的
下一篇: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怎么开
推荐阅读
- 2022-08-05信凯快讯|周强主任荣任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专委会副秘书长
- 2022-07-28信凯快讯|“意定监护与监督法律养老培训研讨会”在我所成功举办
- 2022-07-26董军浩
- 2022-07-25潘文军
- 2022-07-12魏俊冰主任律师当选第三届海淀区律师协会副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