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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

日期:2016-07-06 浏览次数:153
  哪些情形应推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则由举债人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偿还。

  应推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

  一、以夫或妻一方之特殊技能或专门服务及特定个人人格魅力作为标的的承揽、代理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债务,应推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此类合同的法律性质决定其标的的特定性,此类合同中,自然人以其特有的技术性或非技术性服务作为举债的对象,如演员的表演合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个人演讲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等。由于该类合同以个人的不可替代的特殊服务为举债目的,故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二、一方所举之债不要求按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进行兑价或兑价显失公平时举债一方又不行使撤销权的,应推定为举债人一方的个人债务。

  以夫或妻个人名义实施的无偿捐赠、无偿或显失公平出借款物、无偿为他人保管或显失公平提供保管产生的债务,若以夫妻共同债务对待,则明显对另一方显失公平。同时,其举债也不能体现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

  三、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由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四、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即使继承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五、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无偿为他人保证而产生的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有人认为虽然无偿保证没有获取直接利益,但有可能因政治权利等经济利益以外的好处而提供无偿保证,等于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本人认为,该无偿保证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且带来的非经济利益并不直接和配偶共同享有,故应推定其为个人负债行为较妥。

  六、夫或妻一方因违反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而依法承担的金钱给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如参与赌博欠赌资而所产生的债务、因嫖娼被罚款产生的债务等。虽然有的违法行为目的是为了谋财,但其违法犯罪行为并未和配偶有共同的意图,其非法谋财的动机事先未得到配偶同意,且属无效民事行为,故该赔偿或支付责任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债务,都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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