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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婚前财产?
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173很多夫妻离婚后反目成仇,都会对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进行争取,那么当夫妻之间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的情况,婚前财产如何进行分配呢?
关于夫妻婚前财产离婚分配的问题,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为您解析离婚婚前财产应如何分配:
1、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
1、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
2、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间婚前财产在离婚时的相关规定,婚姻是美好的,希望双方多多包容、相互理解,对于财产还是希望双方多多协商沟通,如果情况较为特殊,可以咨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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