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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受到保护吗

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0

事实上的婚姻,一般来说,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以丈夫和妻子的公共地位生活在一起的结合。那么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性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必备条件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前通知其重新登记结婚,未重新登记结婚的,按解除同居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中国结婚的实质经济条件,承认一个事实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问题予以有效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我们没有及时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分析处理,这种发展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相关法律环境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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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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