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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案专业刑事律师分析

日期:2020-08-19 浏览次数:0

最近一位老人被狗绳绊倒事件引发法律热议,谁该担责更是事件讨论的核心。
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和狗主人双方正沟通。
接下来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以下该案情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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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从一般普通人认识中,狗没有栓绳,最大的风险还是咬人,被撒手的绳子绊倒,着实是个小概率的事件。

 

所以今早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消息,对于老人遇此横祸,都感到扼腕叹息,不胜唏嘘。对于狗突然带着绳子跑出来,随后而来的12岁女孩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众说纷纭。

遛狗女孩是否涉嫌犯罪?

目前警方初步判断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为意外,“意外事件”的初步定性,虽然还不是最终的定论,但是可以确认的是,这个案件不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了,不过不代表就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是无过错责任,只有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能减轻或者免除宠物主人、管理者的责任,公安机关只能在是否违法、犯罪层面做出认定,在民事责任上只有法院才能有权做出最终认定。

如果查明12岁女孩在未经过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解开狗绳,带狗溜达,狗主人在赔偿完之后,可以向女孩追偿。因女孩是未成年人,是14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由她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不过,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惋惜、感叹,即便判了刑、赔了钱,但是人也回不来了。所以遛狗请握紧手中的绳,不要把他人的生命健康当儿戏。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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