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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伪造房产证出售房屋,被告法庭遭索赔

日期:2019-05-08 浏览次数:169

  衣食无忧,房屋现行,由此看出房子对人们生活的重要性。近年来,房屋价格居高不下,房屋买卖市场火爆,由此衍生出中介这一行业。而中介机构往往“利”字当头,为了从中获取暴利,不惜违法法律。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马庆朝律师就曾代理一起案例,当事人通过链家经纪公司购买一套房屋,住进去一年后,才发现房产证是伪造的。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孙某通过链家经纪公司,花费285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并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孙某按照约定要链家经纪公司支付7.27万居间费后,于2015年4月入住新购置的房屋。

  不料入住一年后,孙某被告知出售该房屋的刘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真正的房权所有人已经将该房屋另卖他人了。孙某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过去一年,向链家与自己签订的业务员侯某,提出要求交付房款时,对方总是用种种理由搪塞拒绝。

  原来链家的业务员侯某与刘某伪造了房产证,将房屋出售给孙某。孙某得知后,觉得受到了极大的欺骗,不仅使自己经济造成损失,也让自己的精神饱受折磨,便通过律师在线咨询找到了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马庆朝律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链家返还居间费7.27万元,判令链家公司支付孙某购买方式60万元,判令链家公司支付多缴纳的税费1.5万元 。

  【一波三折】

  海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7年5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上,孙某认为链接经济公司并未审核真实房主信息,管理存在缺陷,其工作人员存在大量工作过错,不仅使孙某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更使孙某和家人饱受精神折磨,为维护孙某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海淀人民法院经查明后,一审判决链家经济公司赔偿原告孙某经济损失615000元。

  链家不服海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链家公司辩称,不同意孙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之间的居间合同是在2014年10月7日订立的,孙某其实已过诉讼时效,同时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退还居间费用之事实,且根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居间费用为62700元,故不同意孙某的诉讼请求。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发回海淀人民法院重审判决。

信凯律师事务所 马庆朝

  【律师介入】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马庆朝律师,作为原告孙某的代理律师,在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驳回一审判决后,仔细阅读案卷,经过无数个夜晚通宵达旦,马庆朝律师找到了孙某与链家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中一条:合同确立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依据刘某、孙某与链家经纪公司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约定,链家经纪公司主要负有协助查看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促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之义务,孙某则负有支付居间服务费之义务。

  实际履行中,链家经纪人确实提供相应的居间服务,亦促成了刘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为双方之间的交易付出了相应的努力,因此,孙某要求链家经纪公司退还居间服务费之诉请,缺乏事实依据,亦不符合双方之间居间合同的约定,故对该项诉请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来看,刘某与孙某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签约时,刘某并非真正房屋所有权人,刘某的委托代理人冀某出示的房屋产权证已作废,链家经纪公司虽提供了居间服务,但未尽到严格审查房屋权属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因此一审时,孙某要求链家经纪公司支付因该公司未尽审查房屋产权情况之义务导致多缴纳的购房款60万元请求,既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应予以支持。

  经过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马庆朝律师在法庭上与法官一番唇枪舌战后,链家经纪公司与孙某意见达成一致,同意返还孙某支付的居间费。因孙某购房后居住19个月需缴纳租金15万元,最后各种费用经折合后,海淀人民法院判决链家经纪公司赔偿孙某经济损失425704元人民币。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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